加强项目经费管理 健全监督机制 提高资金使用效力
(何志民 江南)2011年6月15日至21日,中心纪委书记何志民、党委办公室田锦川赴新疆野外一线,对有色地调中心及相关公司所承担的部分国家项目进行了廉政风险调研。期间,与部分单位领导、项目负责人与财务人员进行了专题座谈,并到驻野外项目组进行了情况摸底与现场考察。
近几年,中心及相关公司承揽国家项目的数量、费用大幅增加,为实现找矿突破,提供了坚实的支撑。但是在国家项目管理方式不断调整完善的改革时期,也逐渐暴露出我们在项目经费管理上不适应的地方。为此,中心党委要求在日常管理中加强监督调控,堵塞漏洞,提高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今年3月,中心召开了廉政法规教育大会,专门宣讲法规政策(刑法第八章解读),知法、懂法、不违法;对项目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要求。中心党委将地勘项目经费管理列为专题调研项目,由中心纪委牵头,对项目经费管理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进行摸底排查。
自2011年5月底开始,在北京先后与地质工作主管领导、财务处、南方地调所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情况;2011年6月15日至6月19日,调研工作在新疆共组织召开了四次座谈会,与17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谈话,并在野外一线做了考察,既有面上的覆盖,又有重点剖析,对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核定、现金管理使用报销,项目检查与工程验收,合同签订,劳务聘用,野外费用票据形成等现状有了总体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有了基本把握,据此提出改进的建议。
新疆调研结束后,中心纪委结合调研过程中发现的值得坚持和进一步完善的做法,以及座谈中了解到的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向中心党委提交了《国家地勘项目资金管理廉政风险调研报告》,提出了下一步国家项目管理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及合规合理的解决办法、对策、建议。号召各单位和全体项目人员,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把国家项目做好,把国家的钱花好,确保项目运作安全,确保项目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加强地质项目经费管理,并不是为了经费结余,更不是要把项目负责人的手脚捆住,而是要使项目经费花得更为合理、更有效力。一方面要在项目经费管理上实施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另一方面,又要赋予项目负责人相应的自主权力和必要的空间,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大幅提高野外工作待遇,增强责任心,激励地质人员立足野外一线,通过项目的实施,为国家找到更多、更富的大矿,取得更好的找矿效果和找矿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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